您当前位置是: 151amjs澳金沙门 > 人才培养 > 本科生教育 > 教务信息 > 正文  

关于开展2019年校级教改课题立项建设暨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遴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19-10-14

各学院(部):

为了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提高高等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苏高教会〔201926号)文件精神,以及《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实施方案(2019年修订版)》文件要求(附件1),学校将组织开展2019年校级教改课题立项建设暨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遴选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宗旨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巩固人才培养核心地位,引导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积极探索高校教育教学改革面临的新问题、新情况、新要求,结合我校、我省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实际,着力研究和解决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型人才培养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探索形成学校乃至江苏高等教育质量内涵建设的新亮点,培育一批优秀教学成果,充分发挥其引领示范作用。

二、立项条件

1.选题应依据《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和《江苏教育现代化2035》有关教育教学改革的总体部署,结合我校实际情况,选择具有较高理论与实践价值、富有创新性、致力于研究和解决创新人才培养中面临的关键问题,重点在人才培养体制、模式、途径、方法和评价等方面进行突破,对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有重要作用,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具体选题范围可参照《2019年南京工业大学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指南》(附件2),课题名称自定。

2.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与实施方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

3.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较好的推广价值。

4.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较强的研究力量,学校积极支持,在人员、经费和条件等方面有保障措施。

5.根据课题的前瞻性、先进性、创新性和实践性,学校将遴选出校级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并择优推荐申报省教改课题。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设重中之重课题、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

三、申报数量

1.各学院申报的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总数,原则上不得超过10项。

1学院专业数≥5,申报总数可增加1~2项。

2学院教工数≥90人,申报总数可增加1~2项。

3省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1期项目通过验收的专业可申报1项与该专业相关的教改课题,请在申报书上注明“省品牌项目”,不占学院限额。

42018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省赛一等奖项目可申报1项与项目相关的教学研究课题(主持人限获奖项目优秀指导教师),请在申报书上注明“互联网+项目”,不占学院限额。

5)申报出版社合作类课题,请在申报书上注明“出版社合作项目”,占学院限额。

2.各有关研究会申报限额如下: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研究会4项,省高教学会高校实验室研究委员会、省高教学会高校成人教育研究委员会、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委员会各3项,省高等学校教育技术研究会、省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省高等学校数学教学研究会各2项,省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1项。可自行联系争取研究会申报指标。

3.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继续与部分出版社等单位合作资助的课题(各出版社计划立项数见附件3)。各合作单位资助的课题研究领域见课题指南。(申报出版社合作类课题占用学校申报限额,各单位申报同一出版社合作类课题不超过2项)  

四、申报要求

1.课题申报单位在相关领域应有较雄厚的科研资源和研究基础,具有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并承诺经费匹配到位。支持和鼓励整合多所学校、学院研究力量,联合申报重点课题,以促进校际、院际间的交流与合作。联合申请的项目需明确主持学院及项目负责人。有意向冲击省级重中之重项目,原则上需两所及以上高校(单位)共同申报、研究。

2.课题主持人不得超过2人,且限申报一个课题项目。重点课题主持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

3.已经列入教育部、省教育厅、江苏省高校哲社课题、江苏省教育规划和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等各类课题不得重复申报。凡未通过结题的教改课题主持人一律不得申报。

五、资助管理

1.省级课题资助

1立项课题资助标准:重中之重课题5/项、重点课题1.5/项、一般课题0.8/项。其中:省品牌专业申报立项的课题经费从省品牌专业专项经费中列支。其他立项课题所需经费,由课题主持人所在高校按不低于上述标准资助,确保项目完成预期工作目标。

2获得立项的出版社合作类课题,各出版社须按上述标准给予资助。

3省教改课题将在省教育厅指导下实行分类管理,重中之重课题和重点课题由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管理;一般课题委托所在高校管理。具体要求参照《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实施方案(2019年修订版)》。

2.校级课题资助

1)根据学科一体化管理办法,校级立项课题由主持人所在学科或学院,参照以往资助标准资助。

2)立项课题将在2019年奖励性绩效核算时,根据《南京工业大学教学科研工作业绩点核算暂行办法》,认定教学业绩点。

六、材料报送

1.《南京工业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请表》(附件4)纸质稿一式7份,电子稿1份;

2.相关证明材料1份,内容包括课题主持人和主要参加人员近三年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主要成果,以及与课题有关方面的获奖证书复印件,正式出版或发表的论著目录复印件,请单独按序装订成册;

3.《南京工业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5)纸质稿一式1份,电子稿1份。

 

请于1025日前将上述材料由学院(系、部)汇总统一报送江浦明德楼115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58139182

电子邮件:jwcjy@njtech.edu.cn

 

 

 

教学事务部

20191012

 

转自教学事务部:http://jwb.njtech.edu.cn/info/1175/602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