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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预通知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21-11-05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重要回信精神,培养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能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水平,遵循“早谋划、早部署、早行动”原则,学校决定开展2022年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项目征集工作,请各学院提前筹备大赛参赛团队的组建、优秀项目的培育等工作。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体在读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和毕业5年内(20176月以后)的毕业生。

二、参赛项目类型和要求

(一)参赛项目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鼓励学生跨学院、跨专业组队参赛;鼓励理工类、管理类、法学类等老师进行联合指导。

(二)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2.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等;已在主管部门完成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真实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在大赛通知发布前,已获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或在2020年及之前任意一个年度的收入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参赛项目,在决赛时须提供投资协议、投资款证明等佐证材料。

3.参赛项目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须尊重中国文化,符合公序良俗。

4.参赛人员(不含师生共创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35岁(198731日之后出生)。

三、参赛组别和对象(主赛道)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本科生创意组、研究生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本科生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教育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及成员须均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或专科生。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二)研究生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教育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和团队成员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本专科生。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三)初创组

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9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2017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人代表在教育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四)成长组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93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9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7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人代表在教育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五)师生共创组

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或者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创业且教师所占权重比例大于学生(如已注册成立公司,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的项目参加师生共创组进行比赛。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如已注册成立公司,公司注册年限不得超过5年(20173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教育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7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

以创新创业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跨校组队的成绩列入团队负责人所在学校)。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

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参加此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要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各学院要组织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到各自对接的县、乡、村和农户,从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电商兴农、教育兴农等多个方面开展帮扶工作,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符合大赛参赛要求的,可自主选择参加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或其他赛道比赛(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单列奖项、单独设置评审指标,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

(一)公益组

1.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2.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二)创意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2.参赛项目在教育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3.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能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三)创业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2.参赛项目在教育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定代表人。

3.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能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五、时间安排

1.学院培育:202111月——20224月。各学院要广泛宣传、深入挖掘科技含量高、应用前景好的师生和校友科技项目、创业项目、师生共创项目等。鼓励学院开展“演讲能力提升、PPT制作培训、聘请专家指导”等相关工作,每个学院重点培育项建议数量详见附件1,跨学院项目由第一指导教师所在学院负责。

2.校赛:20225月——6月。项目参与校级“互联网+”大赛,入选省赛项目进入下一培育阶段。

3.省赛:20227月——8月。项目参加省级“互联网+”大赛,进入省级决赛的项目进入深度培育阶段。

4.国赛:20229-10月。项目参加国家级“互联网+”大赛全国总决赛。

六、其他事宜

关于赛事具体要求、参赛渠道、报名方式,以教育部正式通知发布为准。

《南京工业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和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奖励办法》详见附件2。

如对参赛事宜有疑问,请联系:经姗姗 58139180



教务处

2021113



转自教务处网站:http://jwc.njtech.edu.cn/info/1237/740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