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小冰教授参加宣传贯彻《环保法》专家座谈会
并获聘为省环科学会环境管理、经济与法学专业委员会委员
7月17日下午,省环保厅、省环境科学学会在京西宾馆召开宣传贯彻《环保法》专家座谈会,省环保厅副厅长蒋巍,副巡视员、省环境科学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刘一帆,省人大、省政府、省相关科研院所、全省各省辖市环保局法规处处长等与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已于2014年4月24日由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作为环境保护领域的综合性、基础性法律,《环保法》全面贯彻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最大限度地凝聚和吸纳了各方面共识,对促进环境保护体制机制创新,努力开创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具有深远的意义。本次座谈会的会议议题是:新形势下加强我省生态文明建设与环保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贯彻落实《环保法》政策建议。参加人员有江苏省环境科学学会环境管理、经济与法学专业委员会委员及部分专家。
我院院长、省生态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小冰教授应邀参加了座谈会。他在发言中指出:既要看到环保有利的方面,也要看到环保不利的方面;改革仍然是生态文明建设以及生态法治建设最根本的发展动力。刘教授还就江苏省的生态法治建设提出了具体的对策建议。
刘小冰表示,南京工业大学法律与行政学院和省生态法学研究会愿意与省环保厅相关部门、省环境科学学会及其环境管理、经济与法律专业委员会进行全方位合作,为国家尤其是我省的生态法治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近期,江苏省环境科学学会第七届环境管理、经济与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进行了调整,刘小冰教授获聘为该委员会专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