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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法学会协办的第四届环境司法论坛在常州召开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14-09-20

9月17-19日,中华环保联合会、江苏省高院、国家司法文明协创中心、武汉大学环境司法研究所联合主办,常州市中院承办,江苏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和江苏省法学会生态法学研究会协办的第四届环境司法论坛在常州开幕。最高法院副院长奚晓明,省政府副省长许津荣,中华环保联合会副秘书长谢玉红、吕克勤,省环保厅厅长陈蒙蒙,环保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别涛,国家司法文明协创中心联席主任、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王树义教授等出席开幕式。来自全国18所高校、12个省高院、20个市中院的代表以及国内外环境法学专家、法官、检察官、律师、新闻媒体及其他特邀代表150人出席论坛。

本届论坛的主题为“创新环境资源审判机制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围绕这一主题,本届论坛设一个环境司法高峰论坛和二个分论坛:环境司法专门化;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省生态法学研究会共组织20多人与会。19日上午,省生态法学研究会会长、我院院长刘小冰教授主持了“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分论坛,我院陈铭聪博士作了题为《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体系建构与具体使用》报告。

省生态法学研究会挂靠我院。这是该会协办的国家级高层次论坛,标志着该会和我院的协同创新工作迈上了更高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