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决定,以立法形式把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2014年12月3日,《人民日报》在“以特定仪式向宪法致敬”的“首个国家宪法日特别策划”中,摘要发表了我院刘小冰教授关于国家宪法日的看法:
——设立国家宪法日,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南京工业大学法律与行政学院院长刘小冰说,任何一个纪念日的设立,都是需要内容支撑的。只有365天尊重了宪法,纪念日这一天才真正有意义,否则就是形式主义。设立“国家宪法日”,“既要轰轰烈烈,又要扎扎实实”。”
2014年12月4日,《解放军报》在“设立国家宪法日:依宪治国迈出崭新一步”的长篇报道中,也摘要发表了刘小冰教授的上述看法。
附:相关链接。
2014年12月3日《人民日报》第17版:http://paper.people.com.cn/rmrb/html/2014-12/03/nw.D110000renmrb_20141203_1-17.htm
2014年12月3日《人民网》:http://expo.people.com.cn/n/2014/1203/c112656-26136582-4.html
2014年12月3日《中国网》:http://news.china.com.cn/live/2014-12/03/content_30157421.htm
2014年12月4日《解放军报》:
http://www.81.cn/jfjbmap/content/2014-12/04/node_9.htm
2014年12月4日《中国军网》:
http://www.81.cn/jwgz/2014-12/04/content_6254266_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