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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7年度“国浩奖学金”的通知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17-05-23

关于评选2017年度“国浩奖学金”的通知

根据2016年9月23日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南京工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签订的《捐赠协议书》,现将2017年度“国浩奖学金”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法学院在校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已经获得过2013、2014、2015、2016年度“国浩奖学金”的学生不得参加本次国浩奖学金的评选。

二、评选条件

符合《南京工业大学校外专项奖学金评选办法》的基本要求,并符合《捐赠协议书》规定的下列3项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本奖学金:

1、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其他职业资格考试者;

2、通过公务员考试并被录用者;

3、本科生被录取为2017级硕士研究生,或硕士研究生被录取为2017级博士研究生。

三、奖励金额和名额

每人奖金2000元,25名左右。实际奖励人数可根据申报人数和申报质量予以调整。

四、申报和评选程序

1、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填写《南京工业大学国浩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并提供符合《捐赠协议书》规定的上述3项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5月31日前,申请表、复印件交到明德楼313或明德楼317,申请表电子版发至fxy@njtech.edu.cn

2、6月1日后学院汇总申报材料。6月5日后国浩奖学金评选委员会评选,并将结果在学院橱窗予以公示。

南京工业大学法学院

2017年5月23日

南京工业大学国浩奖学金申请表(2017年度)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班级

学号

政治面貌

职务

外语等级

计算机等级

手机号码

农业银行卡( )或 中信银行卡( )

银行卡号:

校内外奖学金、奖励、荣誉及其他情况

符合国浩奖学金评选的哪些条件

1.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时间和成绩: 年 月, 分。

2.通过其他国家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和名称:

年 月, 。

3.公务员录用时间和单位:

年 月, 。

4.本科生考取硕士,研究生考取博士的培养单位和专业:

, 。

学院初审

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评选委员会

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1、附500字以上的申请书、证明材料复印件。2、对弄虚作假者取消参评资格并予以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