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做好2015年年终财务决算工作,现就年终财务决算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年度收支及往来款项清理工作。
(1)年终报销规定。
从12月1日开始,所有财务报销事项均需凭报销票据直接办理报销手续,原则上不再办理暂付款借款业务(住院费除外)、预开发票业务和转账支票借领业务。
为保证2015年度学校财务决算工作的顺利完成,减少年底因集中报销而导致的排队等候时间较长的情况,请各报销经办人员尽量采用网上预约报账方式,计财部将视报销排队情况,额外安排窗口接受网上预约报销单或调整内部人员安排及加班时间。
(2)暂付款(借款)核销事项。
凡有暂付款(借款)尚未冲账或还款情况的,请经办人员务必于2015年11月30日之前到计划财务部结清往来。确实因特殊情况暂时无法冲销借款的,请经办人员至计财部网站下载填列“暂付款未及时冲销说明”,履行签批手续后至江浦财务报销大厅(行政楼102室)2号窗口,办理相关未核销手续。从12月1日起,凡有未核销暂付款情况且又未办理暂缓核销手续的,财务将暂停办理项目负责人所有项目经费的财务报销事项,所涉及的经办人也将被限制办理其它有关财务事项。请各单位及相关负责人予以配合。
(3)专项经费(主要为科研项目)账务事项。
请各专项经费(主要为科研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预算,检查项目经费开支情况,如有费用报销存在串项列支的,请于2015年12月25日前办理书面申请至江浦财务报销大厅(行政楼102室)进行账务调整。
(4)学生收费事项。
为完成非税收入清缴结算工作,12月21日起至年底不再办理学生学费、住宿费等非税收入收款业务,2016年元旦后恢复正常。
(5)预开发票(收据)事项。
2015年12月30日前,凡有在财务预开发票或收据而资金尚未到账情况的,请经办人员继续向对方单位催收款项;资金已经到账的,请及时到财务办理入账认领手续;项目负责人若存在预开票据达3份以上(含3份)而资金尚未按时到账的情况,则一律停办其预开票据事宜。
(6)各类收费票据年终清理工作。
从计财部领用的各类已使用和未使用的收费票据务必于12月25日前全部上缴财务,及时结清各种收入,2016年重新办理领用手续。
清理时,各单位将用完的存根和在用的收据填写好封面内容及金额,并由计财部核算科会计人员确认收入后,交票据管理员清点核实,予以注销。
不在规定时间及时上缴收费票据的单位,明年将不予领用。
2、校内财务结算及资产清查工作
(1)预算清理工作。
请各相关单位对学校下达的本年度预算指标和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清理核对,抓紧完成预算进度。
(2)费用结算工作。
完成资产经营公司及后勤服务集团与校财务间的费用清算结算工作。
(3)财产清查盘点工作。
请资产占用、使用和管理相关部门于12月25日前开始做好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的盘点工作,并于12月31日前将盘点情况及结果报计财部国资科,计财部将会同相关部门组织核查。
3、报销票据时效
为加快预算执行,请各业务经办人及时办理报销手续,所有报销票据必须按规定开具“南京工业大学”或“南京工业大学科技开发中心”抬头,且需自出票月份起三个月内完成报销。
4、财务报销暂停与开账时间
报销暂停时间:2015年12月21日-2016年1月10日。除政府采购付款以及国库资金支付等情况外,计财部原则上不再对外办理报销业务及款项支付业务。
开账时间:2016年1月11日起,计财部正式对外办理报销和款项支付。
学校年终财务决算面广、量大、时间紧,是教育、财政等主管部门对学校进行绩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请相关部门和人员高度重视,从学校事业发展大局出发,给予积极配合支持。请相关报销业务办理人员尽量避开年末财务决算高峰。望各单位、各部门及相关经办人员相互转告。
因学校年终财务决算工作带来的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计划财务部
2015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