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5年度“国浩奖学金”的通知
根据《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南京工业大学法律与行政学院国浩奖学金合作协议》,现将2015年度“国浩奖学金”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法学院在校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已经获得过2013、2014年度“国浩奖学金”的学生不得参加本次国浩奖学金的评选。
二、评选条件
参评学生的条件应符合《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南京工业大学法律与行政学院国浩奖学金合作协议》的基本要求,并符合下列6个条件之一:
1、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其他的国家职业资格考试;
2、通过公务员考试并被录用;
3、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并被录取;
4、在学术科技竞赛中受到校级及校级以上奖励;
5、在实践创新与就业创业活动中受到校级及校级以上奖励;
6、经国浩奖学金评选委员会认定的学科建设等方面有特别突出表现或取得突出成绩者。
2015届本科毕业生还需符合以下条件:已和用人单位签署就业协议(考取研究生的除外)。
三、奖励金额和名额
每人奖金2000元,22名左右。实际奖励人数可根据申报人数和申报质量予以调整。
四、申报和评选程序
1、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申请,填写《南京工业大学国浩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并提供符合申请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6月1日前,申请表打印稿连同申请书、证明材料复印件交到明德楼317或明德楼319,申请表电子版发至fxy@njtech.edu.cn。
2、6月2日—5日学院汇总申报材料。6月8日—12日经国浩奖学金评选委员会评选后予以公示。
3、6月24日前举行颁奖典礼,奖学金由南京工业大学计划财务部打入获奖者本人银行卡。
南京工业大学法学院
2015年5月26日
(最新版本)2015“国浩奖学金”评选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