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苏人通[2009]113号)和《南京工业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暂行办法》 (南工校人[2009]43号)的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开展专业技术三级及以下岗位的第三轮岗位申报、评审和聘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用对象
1.我校具有正式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的教师、辅导员和其他专技人员。
2.根据《南京工业大学人才引进办法》,引进教师在第一个三年聘期内不参加岗位分级聘用,因此2016年1月1日以后进校教师不参加此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
3.已办理退休手续人员不参加此次岗位聘用。
二、总体要求
1.岗位聘用工作应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程序规范、注重绩效的原则。
2.岗位聘用工作坚持考核与聘用相结合的原则,上一轮聘期内的政治思想表现、教学和科研工作业绩、岗位职务履行情况等应作为新一轮岗位聘用的主要依据。
三、岗位聘用政策依据
根据《南京工业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暂行办法》(南工校[2009]43号)(附件1)的规定及学校正式发布的通知执行。
各单位可参照学校岗位聘用文件的有关规定和各类各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实际情况,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不低于学校要求的聘用条件和具体考核办法,并报学校批准后执行。
四、岗位结构比例及岗位数量
人才资源部将根据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核准的岗位总量和岗位比例要求,结合学校及各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本轮聘用的各岗位数量并下发各单位(附件2、3、4)。
五、组织工作
1.各单位成立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组,人数不少于7人,负责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的组织申报、材料审核、考核和推荐评审工作。各单位应于2019年5月20日前将工作组名单、考核聘用办法报学校审定、备案。
2.学校由党委组织部和学生工作部牵头组织成立辅导员岗位聘用工作组,负责辅导员岗位的聘用工作。
3.学校根据岗位特点分别成立由各有关学院、校部机关、直属单位、产业后勤等组成的其他专技岗位聘用工作组,负责其他专技岗位的聘用工作。
4.学校成立岗位聘用委员会,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的专业技术三级岗申报人员进行评审、公示并聘用;负责对学校专业技术正高四级及以下岗位拟聘人员的审核、批准和聘用。
六、工作程序
1.教授三级和其他专技正高三级岗位聘用程序
1)拟申报教授三级和其他专技正高三级岗人员分别填写《南京工业大学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申请表》(附件5)、《南京工业大学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申请表》(附件6)和相应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8、附件10),对上一轮聘期内(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的工作进行书面总结,并与支撑材料一同交所在单位。
2)各单位岗位聘用工作组负责对上述人员的材料和资格进行审核,相关材料在本单位范围内展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3)各单位岗位聘用工作组依据岗位职责和任务目标,对现聘用在正高三级岗的人员进行考核,同时依据学校审定的聘用条件、岗位推荐指标,结合申报人员综合表现,对符合条件的本单位专业技术正高三级岗申报人员进行评审、推荐。推荐结果须在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后于2019年6月5日前报学校。
4)学校岗位聘用委员会组织专家对教授三级和其他专技正高三级岗位进行评审,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2.专业技术正高四级及以下岗位聘用程序
1)申报人员按岗位分别填写《南京工业大学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申请表》、《南京工业大学辅导员岗位聘用申请表》(附件7)、《南京工业大学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申请表》和相应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8、9、10),对上一轮聘期内(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的工作进行书面总结,交所在单位,同时提供支撑材料。
2)各单位岗位聘用工作组负责对申报人员的材料及资格进行审核,相关材料须在本单位范围内展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各单位应于5月24日前将本单位辅导员和其他专技岗位申报人员的相关材料报人才资源部。
3)各单位岗位聘用工作组、学校辅导员岗位聘用工作组和各其他专技岗位聘用工作组,应严格依据岗位职责和任务目标,分别对教师、辅导员和其他专技正高四级及以下岗位现聘用人员进行考核,同时严格依据学校审定的聘用条件、岗位指标,结合申报人员综合表现,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进行评审,形成拟聘意见。拟聘意见须经公示无异议后于2019年6月5日前报学校。
4)学校岗位聘用委员会对各单位推荐的教师系列专业技术正高四级及以下岗位的拟聘意见进行审定,并公示拟聘人选。
七、报送材料清单和时间
时间 |
报送材料清单 |
教授三级和其他专技正高三级岗位 |
专业技术正高四级及以下岗位 |
5月20日 |
各单位工作组名单、考核聘用办法 |
5月24日 |
/ |
辅导员及其他专技岗位申报人员相关材料,包括相应申请表、汇总表及支撑材料,汇总表含电子版 |
6月5日 |
本单位拟推荐专业技术正高三级岗申报人员相关材料,包括相应申请表、汇总表及支撑材料,汇总表含电子版 |
各单位拟聘教师系列正高四级及以下岗位人员名单和汇总表 |
八、其他要求
1.各单位应根据学校对各类各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实际要求,认真做好审查、评审和推荐工作。推荐结果须经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再报学校。
2. 各单位向学校推荐教授三级岗和其他专技正高三级岗申报人员时,须提供符合申报条件的代表性项目、获奖证书的复印件,代表性论文、论著需提供原件。
3.申报教授三级岗位或其他专技正高三级岗位未通过者,将直接聘为教授四级岗位或其他专技正高四级岗位。
4.联系人:教师岗位-王琳,联系电话:58139148;
辅导员、其他专技岗位-单珊,联系电话:58139146;
电子信箱:szk@njtech.edu.cn。
特此通知。
南京工业大学
2019年5月13日
转自南京工业大学人才资源部:http://rczyb.njtech.edu.cn/info/1082/1921.htm?tdsourcetag=s_pctim_aioms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