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面向校内公开选聘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通知
各单位:
为全面加强我校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贯彻教育部《新时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定》、江苏省《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行动方案》等文件精神,根据南京工业大学《关于校内选聘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暂行办法》(南工校人〔2021〕27 号)(附件1),经学校研究同意,特开展本次选聘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选聘范围
在职在岗党政管理干部、辅导员、相关学科专任教师。
二、选聘条件
1. 中共党员,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热爱高等教育事业,能够做到“政治要强,情怀要深,思维要新,视野要广,自律要严,人格要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素养和团队合作精神;
2. 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善于学习和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问题;
3. 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备良好教学能力和学术研究水平;
4. 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
三、选聘程序
1. 个人申请。申请人按照要求填写《南京工业大学转聘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申请表》(附件2),如实提供相关学历学位证明、科研业绩、工作业绩、年度考核等支撑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并于2021年7月8日前交至所在基层单位。由基层单位组织资格初审,并在审核确认与原件相符的复印件上签字盖章。
2. 组织推荐。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组织对申请人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进行综合考核,并形成推荐意见后于2021年7月12日16:00前将相关材料提交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3. 资格审查。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对附件2中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并汇总形成上会材料提交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选聘工作小组。
4. 综合评价。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选聘工作小组组织综合评价。
5. 公示与聘用。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对综合评价通过人员进行审定,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由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办理校内转聘手续。
四、其它相关说明
1. 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所需提交材料
(1)《南京工业大学转聘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申请表》(附件2)签字盖章纸质材料和电子版(电子版发送邮箱rsk@njtech.edu.cn);
(2)经基层单位审核确认的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需审核人签字、单位盖章)。
2. 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老师 陆老师
联系电话:025-58139373
办公地点:明正楼404室
附件1:关于校内选聘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暂行办法
附件2:南京工业大学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校内选聘申请表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1年7月2日
附件请见人事处官网:关于面向校内公开选聘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通知-人事处 (njtech.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