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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截至2022年3月10日)关于申报2022年度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发展规划专项课题的通知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22-02-23
为深入推进江苏发展规划理论与实践研究,强化重大战略和前瞻问题政策储备,省发展改革委、省社科联组织开展2022年度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发展规划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按照省第十四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坚持战略需求和问题导向,重点研究江苏发展改革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努力形成一批具有重大决策参考价值的高水准研究成果,为全省发展改革事业提供坚强智力支撑。
二、课题申报
1.申报条件:项目负责人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必须是各级党委、政府职能部门具有理论研究功底的实务工作者以及 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专家学者。优先支持各级党委、政府工作实践部门和理论研究部门协同、持续开展相关研究,采用“双负责人制”的,至少有一名负责人是实务工作者。
2.申报形式:符合条件的人员以课题组形式申报,已获其他单位立项的课题不得重复申报。
3.申报选题:申报者请仔细阅读《2022年度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发展规划专项课题研究指南》(见附件1)明确的研究重点,根据自身研究优势选报课题。
4.申报程序:申报者填写《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发展规划专项课题申报书》(见附件2),于3月10日前报送纸质稿一式3份至行政楼415,电子版上传至学校科研管理系统。
三、立项管理
1.课题立项。申报课题经专家评审,报省发展改革委、省社科联审定同意后立项,并在江苏社科网进行公示。
2.立项数量和资助经费。2022年度立项资助项目14项,单个项目由一个课题组承担的,资助5万元;由两个及以上课题组承担的,每个课题组资助4万元,资助经费按照课题启动60%、成果评审后40%两个阶段拨付。课题结项后,经评审确定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奖(发展规划专项)一、二等奖获奖成果,分别追加研究经费1万元、0.5万元,获奖比例不超过立项项目的1/2。申请人应按照科研经费管理有关规定,合理编制使用经费预算。
3.项目管理。课题经费管理执行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课题组要及时报送阶段性研究成果,省发展改革委、省社科联根据需要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组织召开课题研讨和成果交流等会议。申报单位要加强科研诚信管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对立项课题配套一定经费支持。
四、课题结项
1.成果形式:项目最终研究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篇幅控制在2万字左右,另需提供3000字左右摘要),要求符合学术规范,严格遵守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在省委省政府及省级相关部门重要决策内刊、中文核心期刊、党报党刊等刊登报告核心观点的,作为课题成果结项鉴定和评奖的重要依据。获得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的,可申请免予成果结项鉴定。
2. 完成时间:2022 年9月30日前提交结项材料。结项材料包括《鉴定结项审批书》(在江苏社科网下载中心下载)、研究成果各一式三份。
3.成果评审:研究成果经专家评审、网上公示及省发展改革委、省社科联审定后,给予结项。
4. 成果应用:省发展改革委与省社科联共同汇编结项成果,组织课题研究交流和推介转化。

联系人:罗婷婷、范泽禹,联系电话:025-58139221。

科学研究院

2022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