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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刘超教授作客第21期法政讲堂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19-12-05

1126日晚,华侨大学法学院刘超教授应邀在法学院模拟法庭举办“个人环境致害行为的法律规制”学术讲座。本次讲座由法学院院长衣家奇主持,法学院全体研究生参加本次讲座。

刘超教授用凝练的语言,从环境法学专业视角,以个人消费行为对环境的危害这一独特的切入点,为同学们带来一场学术性很高的专题讲座。本次讲座从问题的提出、《环境保护法》中个人责任的立法梳理与检讨、个人生活环境致害行为法律规制之证成、个人环境法律责任的基本架构等方面展开。

首先,刘超教授以《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以及美国环境污染研究中所展现的数据,引导大家去发现研究个人行为对环境危害的必要性。接着,刘超教授探讨了《环境保护法》中环境法律责任体系是否规范,并指出环境侵权责任对个人环境损害行为规制存在的疏漏。随后,刘超教授分享了他对个人环境法律责任的证成思路,以及对法律责任建构基本架构的思考。

讲座最后,刘超教授和同学们进行了互动,对环境法的调整对象以及世界上关于环境法附属刑法的问题进行了讨论,对同学们今后的学术研究颇有助益。

作者:赵雨寒(法学院) 审核:朱忠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