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业大学法政学院
本科生校内奖学金加减分实施细则
为了规范学院本科生校内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充分发挥奖学金应有的激励、导向和资助作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依据《南京工业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选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法政学院所有在读本科学生。
第二条 加分原则
1、 在各方面表现突出并取得优异成绩的同学,适当在学期总评中加分。
2、 加分计入绩点总数,作为参评奖学金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 加分细则
1、 课程绩点按照四分制,详见《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学分管理规定》(南工2018[29]号)
2、英语项目加分:
雅思成绩在6.5分及以上,或托福成绩在95分及以上,加1.5分。
注:专转本新生自进入我校学习之日起算第一学期。
3、全国或江苏省计算机等级考试:
4、职业资格考试: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通过的加2.0分。
5、发表文章: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我校承认的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文章,每篇加1.5分,第二作者加1.0分;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北核、C刊上发表文章,每篇加5.0分,第二作者加3.0分;以第一作者身份在高校校报上发表文章,每篇加0.2分,累计不超过0.6分;以第二作者身份在高校校报上发表文章,每篇加0.1分,累计不超过0.6分;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扬子晚报》等省级媒体上发表文章,每篇加1.0分,第二作者每篇加0.5分;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人民日报》等国家级媒体上发表文章,每篇加5.0分,第二作者每篇加3.0分。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人民网、新华网、中新网、中国网、光明网等主流网络媒体(含新媒体)上发表文章,每篇加3.0分,第二作者每篇加2.0分;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江苏卫视、江苏电视台、南京电视台等主流电视、广播平台发表影像等作品,每件作品加3.0分,第二作者每篇加2.0分。
6、大创课题:获得校级立项并结题的加1.0分,获得省级指导立项的加1.0分(结题后再加1.0分),获得省级一般\省级创业立项的加1.0分(结题后再加1.5分),获得省级重点立项的加1.0分(结题后再加2.0分)。上述加分均为第一负责人加分,其他参与者加分为第一负责人的80%。
7、寒暑假社会实践:获得国家级、省级、校级、院级社会实践立项并完成的,分别加2.0分、1.5分、1.0分、0.3分。上述加分均为第一负责人加分,其他参与者加分为第一负责人的80%。在同意
8、科创竞赛:
注:街道级获奖等同于院级,县区级获奖等同于校级,地市级获奖加分为省级的90%。同一作品按最高分值加;上述加分均为第一负责人加分,其他参与者加分为第一负责人的80%。
9、学科竞赛:
注:街道级获奖等同于院级,县区级获奖等同于校级,地市级获奖加分为省级的90%。同一竞赛按最高分值加;上述加分均为第一负责人加分,其他参与者加分为第一负责人的80%。
10、文体竞赛:
注:同一竞赛按最高分值加;上述加分均为第一负责人加分,其他参与者加分为第一负责人的80%。
街道级获奖等同于院级,县区级获奖等同于校级,地市级获奖加分为省级的90%。同一竞赛按最高分值加;上述加分均为第一负责人加分,其他参与者加分为第一负责人的80%。
11、宿舍项目加分:
注:同一类型宿舍项目加分按最高级别计分,不重复加分。
12、社会工作加分:
注:(1)校级学生组织成员由校团委组织实施考核,院级学生组织成员及其他学生干部由151amjs澳金沙门团委、学院学生事务办公室组织实施考核;
(2)评分以参加社会工作一学期计,不足一学期不予加分;
(3)兼职者以最高职务加分计,不累加;
(4)校级学生组织中增加:校融媒体中心。
13、正常的评优评先产生的荣誉称号不加分。
14、名次与等级换算:第一名视为一等奖,第二、三、四名视为二等奖,第五名至第八名视为三等奖。设特等奖的,国家级项目比一等奖多加2分,省级项目比一等奖多加1.5分,校级项目比一等奖多加0.5分。
15、学院奖学金评定小组认为可以加分的其它情况,参照以上标准执行。每人每学期的累计加分不超过6.0分,超过的按照6.0分计算。
16、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未解除的,不得参加奖学金评选。
第四条 减分项目(不封顶)
项 目 | 减分 |
受学院通报批评 | 2.0/次 |
宿舍卫生不达卫生宿舍标准 | 1.5/次 |
宿舍卫生检查受学校、学院批评处罚,其主要责任人 | 1.0/次 |
有违反宿舍管理规定行为 | 0.8/次 |
第五条 以上加减分是在绩点总数上进行,加减分之后的分数作为奖学金评定的依据。绩点总数=∑(单门课程学分*相应绩点)。分数情况面向同年级同专业全体学生公示
第六条 所获奖状及证书应在评奖当学期内,逾期无效
第七条 在评定校内奖学金算排名时,当综合绩点相同时,裸绩点高者排名在前
第八条 本办法由南京工业大学法政学院学生事务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竞赛名称 | 获奖等级 | 对应加分 |
江苏省“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学科竞赛) | 一等 | 4.0 |
二等 | 3.0 |
三等 | 2.0 |
“陆由杯”长三角区域大学生社会工作知识技能大赛(学科竞赛)
| 一等 | 4.0 |
二等 | 3.0 |
三等 | 2.0 |
江苏“仙林成才杯”模拟法庭大赛(学科竞赛) | 一等 | 4.0 |
二等 | 3.0 |
三等 | 2.0 |
“贸仲杯”国际商事模拟仲裁大赛(学科竞赛)
| 一等 | 4.0 |
二等 | 3.0 |
三等 | 2.0 |
江苏省“南仲紫金杯”模拟仲裁庭大赛
| 一等 | 4.0 |
二等 | 3.0 |
三等 | 2.0 |
华东高校法庭辩论赛
| 一等 | 4.0 |
二等 | 3.0 |
三等 | 2.0 |
南京工业大学职业生涯规划大赛校级(校级文体比赛) | 一等 | 0.8 |
二等 | 0.5 |
三等 | 0.3 |
江苏省龙狮俱乐部联赛(省级文体比赛) | 一等 | 2.0 |
二等 | 1.5 |
三等 | 1.0 |
151amjs澳金沙门学生事务办公室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