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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 2023 年巾帼建功先进集体、巾帼建功标兵、巾帼建功先进个人的通知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23-02-21

为进一步选树典型、宣传先进,集中展示我校女教职工的时代风采,激励广大女同胞为学校发展建功立业,同时培育省部级以上巾帼建功先进,经研究决定,拟于2023年三八国际妇女节期间表彰一批巾帼建功先进集体、巾帼建功标兵、巾帼建功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巾帼建功先进集体

1.集体成员组成。以女性为主体的处级以下单位或组织,在岗女性占该单位职工总数的60%以上,岗位负责人中至少有一名是女性。

2.集体业绩突出。成员积极参与“巾帼建功先进集体”创建活动,工作业绩在学校同类岗位中表现突出,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显著,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3.集体成员素质高。集体成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团结奋进、乐于奉献,受到师生好评。

4.集体管理规范。从学校和本单位实际出发,管理规范,制定目标措施,明确岗位责任,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记录、有考核。

(二)巾帼建功标兵

1.政治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迎接党的二十大、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踔厉奋发、笃行不怠;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积极为学校发展建言献策;品德高尚、无私奉献。

2.业绩突出。从事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一线工作,爱岗敬业、勇挑重担、奋发有为、锐意创新,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立德树人以及管理服务等工作中取得突出业绩,切实起到表率和示范作用。

3.具有良好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崇尚中华民族传统美德,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教、注重家风,追求积极向上、文明高雅的生活格调,家庭和谐和睦。

(三)巾帼建功先进个人

1.政治坚定。拥护党的领导,关心学校建设,模范遵守法律法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 政治站位高,大局意识强。

2.充分体现新时期高校女教工的形象。近两年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岗位“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锐意进取,为学校的改革发展建设做出贡献的优秀女教职工。

3. 具有良好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崇尚中华民族传统美德,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教、注重家风,追求积极向上、文明高雅的生活格调,家庭和谐和睦。

二、推荐名额和办法

(一)推荐名额

以分工会为推荐单位,集体和个人可各推荐一位候选人,女会员总数超过50人的巾帼建功标兵及先进个人可各报一人。

(二)推荐办法

1.巾帼建功先进集体推荐办法为各分工会根据评选条件自行申报,上报科级岗位原则上科室人数应在3人及以上。

2.巾帼建功标兵和巾帼建功先进个人推荐办法可采取个人报名与分工会推荐相结合,各分工会按照推荐名额组织初评,并经所在单位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后报校工会。原则上巾帼建功标兵申报者需获得过学校“巾帼文明标兵”“师德十佳”“教书育人、优质服务先进个人”称号中任一项。

三、评选名额和办法

本次评选设巾帼建功先进集体6个左右;巾帼建功标兵5人左右;巾帼建功先进个人20人左右,巾帼建功标兵、巾帼建功先进个人不得兼报。学校将成立评审小组对各分工会推荐的集体和个人候选者认真考核,严格把关,并依照评选条件和主要事迹进行投票评选。

四、材料报送

推荐表一式一份,推荐表中主要事迹一栏要求事迹突出、特色鲜明、文字简练,不超过200字(需另附材料,不超过1500字)。经基层单位工会签字、基层党委盖章,于2023年2月28日12:00时前将纸质版推荐表(见附件,用A4纸打印并盖章)报送至校工会办公室527,联系人:周卉,电话:13913026133,电子版发送至:gh@njtech.edu.cn,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附件:

1、南京工业大学巾帼建功先进集体推荐表

2、南京工业大学巾帼建功标兵推荐表

3、南京工业大学巾帼建功先进个人推荐表

4、南京工业大学巾帼建功先进推荐汇总表

校工会

2023年2月16日